CBA規定:不遵守仲裁結果 可能會被取消注冊和停賽
作者:文章來源:足球直播吧發布日期:2023-04-22 22:55:28
在周琦事件發生后,周琦一方按照規定先后履行了三個爭議解決流程,即“CBA聯盟調解——CBA 聯賽紀律與爭議解決委員會——中國籃協仲裁”,其中,前兩個流程中,周琦均以失利告終,訴求全部被駁回,而中國籃協是《國內球員聘用合同》規定的終裁機構。中國籃協要求周琦提供支撐其訴求的更多詳細材料,周琦也隨即表態“盡快向中國籃協補充材料,相信籃協能夠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裁決結果”。
在外界看來,周琦一事如今經歷了三輪調節和仲裁程序,周琦始終沒有拿出足以扭轉局面的證據材料,綜合而言,此事恐怕也沒有多少新證據新材料可言了。假如沒有更新的材料,中國籃協的仲裁很難推翻CBA聯盟的仲裁結果,仲裁結果大概率只會和之前一樣。外界認為,中國籃協委婉地要求周琦提供詳細材料,不過是給身為中國男籃國家隊核心的周琦一個臺階下罷了。
而查看CBA聯盟的《國內球員聘用合同》能夠發現,其16.5條款規定:“任何一方都應均承諾遵守CBA聯盟的調解結果、CBA 聯賽紀律與爭議解決委員會調解結果、中國籃協的仲裁裁決結果。任何一方不遵守的,中國籃協、CBA聯盟有權作出取消注冊、取消備案登記、停賽等一切處罰。各方已充分考慮上述結果,承諾遵守無異議。”換言之,球員和俱樂部在簽訂合約時均已自動承諾,要嚴格遵守仲裁結果,否則可能會被處以取消注冊、取消備案登記、停賽等一切處罰。此外,在CBA球員前述的《球員元素授權及承諾書》中也規定:“發生任何爭議,球員和/或其俱樂部公司均同意僅將該爭議提交中國籃球協會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當然,即便如此,周琦仍享有司法救濟的權利,但法院是否愿意受理專業屬性很強的體育糾紛,就很難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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