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漏判一堆……為啥NBA從來不出全場裁判報告?最后兩分鐘哪夠用?
作者:文章來源:足球直播吧發布日期:2023-04-13 02:16:26
原文標題:NBA Finals 2022: The rules, plays and processes referees are watching the closest
原文作者:ESPN
發表時間:2022.06.11
原文鏈接:https://www.espn.com/nba/story/_/id/34042586/nba-finals-2022-rules-plays-processes-referees-watching-closest
譯者:四如居士
打開網易新聞 查看更多圖片在NBA季后賽中,有很多瞬間足以改變整個系列賽的走勢:比如壓哨三分絕殺、進球以后推遲響哨的加罰吹罰、或是在主場觀眾面前的一次空中接力扣籃。
或者在某些場合下,可能是裁判密集的吹罰、比賽最后時刻判定的蓋帽/干擾球、或是改判某個進球,可以決定哪支球隊晉級,哪支球隊出局。
如今金州勇士隊和波士頓凱爾特人隊在總決賽中面臨的是三局兩勝的比賽了,裁判們在接下來的比賽中會最注意什么?當剩下的比賽變得至關重要的時候,哪些重點會被放大?
ESPN的NBA專家提姆-麥克馬洪與NBA裁判培訓部門的副主席蒙蒂-麥卡琴就以下問題 對話:
1、在季后賽中,會有哪些方面的尺度被放大嗎?
沒有尺度會被放大。 我們十月份在季前賽是什么吹罰準則,到了六月份在分區決賽和總決賽里也是什么吹罰準則。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特征。
是否可以回放的問題解釋起來有點難,因為我們一共有16條觸發回放的機制,其中每一條機制都有著各自有關是否可以回放的問題。我們希望可以將其統一。比如說,遇到是否24秒違例的情況時我們是可以看回放的。遇到球員投籃前腳起跳是否已經出界的情況時我們也是可以看回放的。遇到是否8秒違例的情況時我們也是可以看回放的。
至于教練請求挑戰的話,可以看回放的問題僅限于己方球隊是否出界、是否形成干擾球、是否犯規等等問題。比方說,你覺得對方最好的球員犯規了,而裁判吹罰的對方球隊的第七人犯規。這時候你身為教練,不能因為想著應該是對面最好的球員犯規而請求挑戰。請求挑戰的問題僅限于己方球隊。
2、那如果裁判在回放中注意到了其他問題,能夠改變其他的判罰嗎?
在挑戰和回放之間是有區別的。在教練請求挑戰的情況下,如果回放官員認為是進攻犯規,而我們吹罰的是防守犯規,且錄像回放清晰可信服的話,那我們絕大多數情況下當然會正確地吹罰該動作。
但是我們不能重溫其他比賽內容 ,比如看除了擋拆以外的動作,也不能看其他沒有吹罰的動作,比如在底角某個球員推人了等等,無法再將這個回合重新進行正確的吹罰。 我們只關注教練所挑戰的那個動作。
3、近幾年來回放的規則進化了嗎?回放某個判罰的過程是怎樣的?
只要我們作出了備受矚目的判罰以后,比賽委員會就會將這次判罰納入回放的考慮范圍之中。在引進即時回放系統后,壓哨投籃都回看回放。以前在我們的規則手冊中(這部分)只有一頁,如今已有足足四頁半了。
季后賽對于回放規則的進化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因為這是一年當中最重要的時間了。我們在某個賽季的常規賽和季后賽中注意到,當某球員投籃時,裁判們錯誤地吹罰了許多其他球員的無球犯規。所以我們把這種情況也納入回放當中,用回放來幫助我們鑒別第一次非法接觸發生在什么時候。因為當我們吹罰比賽時,從看到了非法接觸到吹響哨子,當中是需要時間的。而與此同時,其他球員已經投籃出手,球在空中飛了。但是第一次非法接觸發生得比投籃出手要早。
所以,如果我們看到某些動作的方式開始變化到一定程度時,這個動作經常就有了決定性的變化。進攻路徑犯規是很難實時作出判罰的,因此進攻路徑犯規也被納入到了回放當中。因為如果構成進攻路徑犯規,將會帶來兩次罰球和一個球權,非常重要。
因為這些情況都是在肉眼感官之下發生的,難以及時做出判斷。
4、關于回溯扣除計分板上的得分,這個問題的官方規則是怎樣的?比如說,邁阿密熱火隊對陣波士頓凱爾特人隊的東部決賽系列賽第七場中,馬克斯-斯特魯斯投籃得分是如何被扣除的?在什么情況下會導致不可回放呢?
我們都知道,有一條原則叫作不回調比分。 這條規則在過去的15到20年間已被濫用。 之前回調比分的方式是裁判 雙臂做一個扭腰的動作,然后便會在下一個暫停時間會看這個進球是兩分球還是三分球。假如說在第三節還剩11分52秒的時候進的球,可能要等到第三節還剩5分50秒,或是6分50秒,也就是將近七分鐘時間過去以后才出現首個強制暫停的時候,才能看回放。
數年前我們為了努力讓比賽更快更流暢,因而花了較少的時間(看回放)。所以 我們制訂了規則,所有兩分球還是三分球模糊不清的回合開始由回放中心,而非由現場裁判來看回放。 因此,你現在已經見不到裁判展臂扭腰了,因為每個兩分球還是三分球模糊不清的回合都會觸發回放中心的回放機制。
如果在系列賽第七場出現這種情況的話會更受關注。但是除此以外,本賽季還有其他15次將某支球隊的得分從計分板上扣除的突發事件——不幸的是,其中還是包括了邁阿密熱火隊。如今,可能有上百個無法判斷是否出界的進球是在回放中心內部進行回放的。說回斯特魯斯那個球,當時他的腳踩到了界外兩至三英寸的地方。這個進球依然會被回放。
我希望球迷們能夠知道的一件很關鍵的事情是,如今比賽進度已經快多了。在我(執法比賽)的職業生涯間,我們要等到強制暫停的時候再親自在球場上看回放(檢查兩分球還是三分球模糊不清的回合)。如今我們不用再等那么長時間等到強制暫停再看回放了,我們只需要告訴后臺,然后在大概還剩8分28秒的時候便改正了比分。相較于舊的規則,省下了好幾分鐘的時間。
我們不能在活球的時候(對改正比分)進行宣告。一旦場上開始運球以后,沒有球員希望被一則令人失望的宣告所干擾。如果球員在準備上籃,或是剛剛投丟三分球的情況下聽到了這樣的宣告,真的會影響比賽進行的。
第二,如果我們在活球狀態下不宣告,單單把比分扣除的話,你可以想象調整比分一方的球員們會抬頭看著計分板,心想我們隊不是剛剛才得了三分。他們不理解為什么這三分沒有加上去的話,就會在活球狀態下對此陷入爭執。所以我們認為,(改正比分后的)第一次死球是最為合適的機會來(對改正比分)進行宣告。
現在再回到斯特魯斯的案例中來,在裁判們進行宣告時,已經過去了兩次死球的機會。但是這兩次死球的情況說實話特別快。一次是后場球出界,裁判會在球員準備好的第一時刻把球給到球員。另一次則稍有些疑問,因為是一次防守三秒違例,所以并沒有(對斯特魯斯的三分球被扣除)進行宣告。在宣告前耽誤了大概30秒時間,所以在我們眼里,這30秒時間對于比賽結果并沒有產生重大影響。
5、裁判們會在季后賽,尤其在總決賽收到特別強調的重點嗎?
注:在常規賽和季后賽期間,各支球隊方面每個月都會收到有關強調重點的錄像。
(給各支球隊方面寄錄像的)原因是讓各支球隊方面適應吹罰。如果我們從十月,到十一月,到十二月。一月,二月都一直做得不錯,那么在四月,五月,六月做同樣的事情便是天經地義,因為各支球隊方面已經花了大量時間適應吹罰。我們不會在季后賽里改變吹罰的尺度。
關于季后賽,我所做的一件事是提醒裁判們,我們今年對于非籃球動作的吹罰做得很不錯,對吧?那就不要放松吹罰。因為我們總是能聽到“啊,他們到了季后賽就不會把這種動作吹罰成犯規了”這樣的評論。我想,我們在過去數年間已經證明了(這種評論是錯誤的)。
現在,不要把我對于堅持吹罰標準的熱情理解為追求完美。我們會出現漏判的。當我們漏判時,大家很容易就會說“啊,看看,他們到了季后賽不會吹罰這種動作的”,而事實上我們是會吹罰的。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不會給大家灌輸類似“啊這是個季后賽級別的犯規”的這種念頭。我從來沒有這么干過。
6、裁判們是如何進行評估的?什么標準決定了裁判們是否能夠執法總決賽?
從季后賽首輪直到總決賽,決定哪些裁判可以執法季后賽比賽的過程是一致的。我們每一輪都會經歷一遍這個過程。
裁判中心由我、喬伊-克勞福德、E.F.-拉什、馬克-文德利希、本內特-薩爾瓦托雷、伯尼-弗賴爾組成。我們六人組成了裁判中心,是所謂的“專家”。我用這個詞并沒有任何自大的意思,因為我們畢生都已經奉獻給了裁判事業,我們確實都這份事業表示深深的關心,都在為了解裁判判罰的細微差別而努力。
我們會(給裁判們)算百分比的評分,球隊方面和分析部門也會算這個評分。分析部門是獨立的審查方,里面沒有退役裁判,都是受過良好訓練的審查者。整個賽季,他們都在為每一位裁判的吹罰及沒有吹罰進行打分——每位裁判會有成千上萬個這樣的決斷。
然后我們把這些數據放進模型中,得出36位(執法季后賽第一輪的)裁判。然后到第二輪我們會縮減至28位,第三輪縮減至20位,總決賽縮減至12位。
如果某位裁判在我們的模型中出現了8‰的偏差,我們便會作為一個團體把這個問題對外說明白。這意味著分析團隊、我的團隊,以及很顯然NBA各支球隊全都不會參與進來。 但是(聯盟運營總裁)拜倫-斯普魯爾、(籃球運營部門的領導,常務副總裁)喬-杜馬斯(他的工作以前由奇奇-范德維奇所擔任)會負責處理。通過這個模型,裁判們會被無比詳細地排在一起,這時我們將通過全面細致的討論,得出每位裁判都有怎樣的無形價值。
如果一名裁判傻站在場上,錯過了無數次判罰的話,我們不可能將他的體力或是勇氣視作為足以壓倒前者的無形價值。然后,身為專家的我們便會知道裁判該站在什么位置,知道他們在第四節或是加時賽中是否挺身而出。后者是在季后賽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在當時)作出決定太難了,壓力太大了。有些人對付壓力會比其他人好那么一些,我們就得注意到這一點。如果有些裁判對付不了壓力,我們就要培養他們,直到他們能夠對付壓力了,才有資格得到最好的機會。
這就和教練們培養年輕球員很類似,要一直培養到年輕球員能夠成為球隊輪換中的一員為止。
7、在NBA總決賽結束后的第二天早上,最后兩分鐘報告會成為重磅新聞。你們討論過將時間范圍擴大嗎?總體評估這些報告的話,成功之處在哪兒?
我們在做到透明這一點上已經非常成功了。我們對待那些報告的態度非常誠實。我們每天都會經過全面細致的討論后才出報告。每天,我們會以極慢的速度詳細觀看所有的回放,嚴肅對待。
現在我們做寄給各支球隊方面的全場判罰報告時,需要15名審查者花八到九個小時才能做一場比賽的判罰報告。如果某天晚上有13場比賽,其中12場比賽都要出具最后兩分鐘報告,還要我們把最后兩分鐘報告升級為第四節報告或是全場報告的話,我們不可能在第二天早上九點前做得完。這純粹是個后勤問題,我們要多訓練合適的人選,來做這些充滿意義的報告。
我們認為最后兩分鐘是有其意義的。我們的規則手冊上到了最后兩分鐘所有規則都變了,這之間是相得益彰的。我們必須要選一條界線出來,而最后兩分鐘便是最好的界線了。我們正在討論有關擴大報告時間范圍的問題,但是目前而言,既擴大時間范圍又要及時提交報告是不可行的。
作者:四如居士